忘情歲月 (11)
(11 為夢想隱居
那晚,我一直在考慮,究竟是不是真的要走得比她更快。
在這間公司半年,幾乎寫不出什麼了,我的夢想正在離我而去。
這是比失戀都更令我痛心的事。
這絕對不是我想要的生活,這絕對不是我想要飾演的角色。
我似乎已經能夠看見,第N次失業正在向我招手。
唯一的問題,是無法向父母交待。
我要不要離開這個城市,到別處,以餓死為底線,一生之中最後一次,重新開始追逐我那個可憐的夢想?
如此這般的苦思冥想,一夜未眠。
第二日一早,我向老闆提交了辭呈。
面對我的忽然辭職,老闆以為我開玩笑,又或者是受了什麼刺激,錯愕之下他第一句話就是:「不要這麼孩子氣。」
我只好告訴他,我三十歲了,我已經想得很清楚。
老闆不是個乾脆的人,做事總是拖泥帶水。我早就看不慣。
這不,又說要過幾日再說。好,無所謂,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再拖也是沒用的,實在不讓我走,我大不了就不要下個月的工資。
多那一點點錢,也無補於事。
昨夜思考的結果,我決定要找一個小城暫住個三年左右。預算是每月花費不超過700,這筆錢現階段我拿得出。
希望可以找一個空氣好點的小村,靠海邊的最好,廣東沿海一帶。
我需要的其實很少,有網線有銀行就可以。
三年,關起房門再奮鬥三年,如果還是寫不出好作品的話,我就徹底放棄這個妄想。十年前我就告訴自己,三十歲,會是我的文學夢終結的日子,無論成或不成,總要給自己一個說法。
我想要隱居的想法在論壇上一說,眾人無不大歎胡鬧,甚至口誅筆伐,各種難聽的話都有。正所謂忠言逆耳,說實話,我很感激素昧平生的壇友們能夠如此坦白如此苦口婆心地對我作出那些合乎人世規條的勸告。
其中有位元仁兄,甚至提出我的作品本來就已經有了自己的風格,如果能繼續在現實生活中歷練,堅持個人風格,無論如何總比一個人悶在房間裡面強,他疑心我之所以要躲起來專職寫作,會不會是想學網路上那些動輒數百萬字的無聊寫手,寫一些滿紙YY的無聊垃圾。
我只好辯解:商業作品和非商業作品的取捨從一開始就完全不同,無法簡單對比,就算寫得再垃圾,能夠換錢就是人家的本事,而這一點我自愧不如。事實上,我根本就寫不出那種東西,不是想不想寫的問題,而是根本就寫不出。如若寫得出,我想我大概不至於混到現在這個境地。
人各有志,是因為各人自有各人的專長,而我的專長,顯然不在於此。但眼下這個時代,卻正好是屬於「它們」的時代。
有時候,我分不清楚這究竟算是時代的悲哀,還是我個人的悲哀。
無所謂,反正我已經不奢望獲得別人眼中的成功,我只想專注於追求自己所能認同的成功。
此外,還有人質疑我竟然因為一個小女人的拒絕而避世隱居,實在荒謬絕倫,完全不像一個三十歲的成熟男人。
但我之所以要隱居,並不是單純因為失戀,失戀我經歷得多了。嚴格來講,這次的事件充其量只能算是令我思考反醒的契機。
人活一世,究竟什麼是最重要,什麼是不太重要?
這個問題的答案,才是我想要隱居的真正理由。
不過我也不是完全不聽人勸,比如有人說拉網線等於浪費時間,每月700元的生活費還要包房租水電非常勉強之類的實際問題,我都表示接受。
我想出一個折中的辦法,就是搬到家中閒置的舊房去。那裡不用交房租,也沒有網線,離家又不太遠,我偶爾想回家吃飯上網都很方便。
但最大的障礙,是要說服我那兩位年紀不輕的父母,要他們頂著親朋戚友異樣的目光,無視我三十歲人還不打算結婚生子、而且不肯出外工作賺錢、卻要躲起來寫小說這樣一種胡鬧到不可理喻的古怪行徑,然後還要他們反常地同意我獨自搬入那套N年沒人住的舊房——
對他們來說,這實在太過殘忍了。
這簡直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